新加坡建设组屋不仅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需求,而且不断增值的房产也为人们的老年退休生活打下了一定基础
新加坡是世界上公共住房问题解决最好的国家之一,在政府倡导的“居者有其屋计划”下,新加坡500多万人口中,约有82%的人口都是居住在政府组屋里(其中80%拥有自己购买的住房,2%是租赁住房),真正做到了居者有其屋。新加坡政府1964年出台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宗旨是要让每一位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都享有自己的居所。为此,新加坡政府多年来投入了大量的财政资金,至今已建造100多万套组屋,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的需要。这同时也为人们的老年退休生活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在新加坡,每个人都要靠自己养活自己,政府不会为个人发放养老金,个人所能花的钱就是自己年轻时积存的公积金,而公积金的多少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工资收入。工资收入越高,公积金的存款越多;工资收入越低,公积金的存款相应也越少。新加坡公积金制度是政府立法强制个人储蓄、采取完全积累模式和集中管理模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该制度不仅有效地解决了新加坡的养老难题,而且对新加坡的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在拥屋率很高的新加坡,以房养老也是一种常见的模式,且实施住房养老模式比较成功
在新加坡,退休者可以将自己的住房抵押给金融机构,并按月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现金收入,而退休者本人仍可居住在自己的住房内。新加坡55岁以上的老年人被社会统称为乐龄人士。这些乐龄老人既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中领取养老金度日,也可以将自己的房产出租,以租金养老。对于一些住房面积较大而又无成年子女同住的老人,政府则鼓励他们以大房换小房,将换房的净收入用作老年日常开支,或是购买保障型投资产品。
新加坡政府还专门为独居或只有老两口在一起的老年人提供一种乐龄公寓,这类公寓通常面积在40平方米左右,价格低廉。此类公寓使用权一般为30年,可延长使用期但不能转让和继承。
另外,新加坡政府还制定了一些非常人性化的养老政策,如在购买房屋上兼顾养老的优惠政策,即愿意与父母住在一起或者比邻而居的,在购买住房时将享受政府的优惠补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允许把房屋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公益性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个机构处分,剩余养老金则交给其继承人。对于那些白天在家无人照顾的老年人和孩子,新加坡成立了“二合一家庭中心”,将托老所和托儿所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老少集中管理,既顺应了社会的发展需要,解决了年轻人的后顾之忧,又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求,增进了人际交往与沟通,防止了“代沟”的出现。
不断加快的人口老龄化速度,迫使新加坡政府不断转变传统的管制思维,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来吸引社会力量投资老龄产业
新加坡主要从三个方面重视做好养老事业:一是统筹养老保障。多年来,新加坡已经形成了以中央公积金制度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和运作体系,较好地解决了老年人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社会难题;二是倡导居家养老。新加坡注重发挥家庭养老功能,并重视家庭对社会的重要性,倡导保持三代同堂的家庭结构;三是规范机构养老。新加坡的机构养老是政府、社会、家庭以及个人等多方面共同参与的养老机构,是政府制度性保障措施和社会团体及民间组织所提供的各类福利共同发挥作用的机构。
不仅如此,新加坡政府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来吸引社会力量投资老龄产业。目前,新加坡政府对养老机构的扶持主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在养老设施的建设上,政府是投资主体,一般会提供90%的建设资金;二是对养老机构的各项服务和运作成本提供相应的津贴;三是实行“双倍退税”的鼓励政策,允许国家福利理事会认可的养老机构面向社会募捐。由于新加坡政府周到的服务和配套优惠,每年都吸引近百亿美元的投资,既保证了新加坡经济的稳健增长,也极大地缓解了人口老龄化对公共财政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