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宏观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0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碧海行动”消除水道“梗阻”
本报记者 齐 慧

日前,在天津港水域沉没的皖爱江06轮全部打捞出水,至此,天津水域3艘主要碍航沉船打捞任务顺利完成。

6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召开天津海事局辖区碍航沉船打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标志着以公共航行安全为目的的渤海及以东水域碍航沉船打捞计划正式启动。会上选取天津水域为全国首个沉船打捞试点,将筹资1750万元对天津水域3艘主要碍航沉船进行试点打捞,以此全面推动环渤海水域的沉船打捞清除工作。

沉船严重影响航运安全

在天津市海事局提供的一张沉船分布图上,密密麻麻地标记着73艘沉船的确切位置以及编号。这73艘沉船就是目前渤海海域的沉船总量,也是为期5年的“碧海行动”的工作目标。

沉船是船舶航行的主要风险源之一。目前,渤海内有10多个港口,每年有数十万艘船舶进出,特别是超大型船舶吃水深,尤其害怕触碰沉船。

沉船不仅危害航线,还有海洋环境污染风险。随着流入渤海的淡水逐年减少,渤海的自身净化能力越来越弱。而沉船年代的增加及海流、海浪的作用,更加剧了沉船上存油外泄的可能,形成水域污染风险。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渤海水域可统计的沉船上至少存有重油500多吨,轻油600多吨,还有许多沉船未报告存油情况。

为保障通航安全、清除海洋环境污染隐患,由国家财政出资、交通运输部牵头组织了“碧海行动”。按照计划,该行动将历时5年。今年内,天津海事局组织对渤海湾碍航性最高的3艘沉船实施打捞。至2016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牵头组织打捞渤海湾内73艘沉船。

打捞应避免二次污染

按照计划,“碧海计划”5年间将完成渤海海域全部沉船的打捞工作。交通运输部将坚持稳步推进原则,分4步逐步落实:第一步,继续实施2012年沉船打捞工作计划。2012年制订的第一步打捞计划是对渤海水域严重碍航的14艘沉船进行打捞。在天津辖区3艘沉船的试点打捞工作完成后,2014年正式启动渤海湾“碧海行动”计划;第二步,实施对2012年以后新增13艘碍航沉船的打捞,尽快制订打捞计划,以便减少打捞费用。第三步,实施对渤海湾另外14艘碍航沉船的打捞;第四步,实施打捞清除污染源计划。

在此过程中,交通运输部坚持减少污染原则,确保在清除污染源的过程中不带来新的污染。

以刚刚打捞出水的“中旭1”为例,“虽然船内的存油只有2吨左右,且大部分已经自然挥发,但仍要避免沉船打捞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天津市海事局通航处工作人员张春雨告诉记者。

据了解,渤海湾沉船打捞的黄金期一般为沉没后的一个月,而“中旭1”轮已经沉没3年多,五分之四的船体都已经陷入泥沙中。要将“中旭1”轮打捞出水,作业方不仅要先把船挖出来,还要将船舱里的泥沙吹出来。相比水下拆解,浮吊出水难度更大、成本更高,但却能更好地保护环境。

统筹综合效益和公益性

为什么到目前为止还有这么多的沉船没有被打捞出来呢?

天津市海事局的工作人员坦言,沉船打捞是“赔钱买卖”。以“中旭1”轮为例,打捞合同的中标价格高达600万元,但沉船出水后只能以废钢处理,第三方评估价只有40万元左右。

专家就此表示,不能把沉船打捞当作“生意”,而要通过综合测算打捞成本、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以及治理费用、可能对航道造成的安全隐患等多重因素,要算“大账”。换言之,沉船打捞应更多地考虑综合效益及公益性。基于此,行动确定,沉船中确定无主或船东放弃无力打捞的,打捞费用将全部由财政拨款。

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渤海湾“碧海行动”计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了建立沿海碍航沉船打捞工作的长效机制,交通运输部下一步将研究制订中国沿海沉船打捞计划,并逐步建立中国沿海和内河沉船数据库。有关部门还将申请课题立项,研究沉船的沉没时间长短、入泥深度、海底地质、存油释放、船体腐蚀等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与打捞难易程度、打捞经费数额等相互之间的关系,同时建立起与沉船数据库之间的关系。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