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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9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旅游涨价须透明
万 政

10月1日起,《旅游法》将实施。受此影响,加之旅游旺季的到来,不少旅游线路已出现一定程度的涨价。

旅游价格调整,本是市场的正常现象。笔者仔细分析后发现,以往的低价旅游大致有这样几个原因:质量低服务差、低价促销抢占市场、增加隐形消费填补利润等。这种长期偏离正常区间的所谓“低价”,对整个旅游行业的发展,既不合理也不可持续。从这个意义上讲,适当提高价格以保证旅游的品质更高,既是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合乎广大游客的普遍期待。

在看到旅费涨价合理性的同时,有关方面必须严防一些旅行社利用涨价之名行牟取暴利之实。一方面,旅行社应将涨价的明细公之于众,让消费者心中有本“明白账”,使旅游消费变得更加透明,让游客玩得更加放心。旅行社更可以将盈利方式更多地转向为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提供优质服务上来,以更受欢迎的旅游产品赢得市场,而不是一味地在低价上“绞尽脑汁”。另一方面,政府应当加大监管力度,净化旅游市场、消除“零团费”“免团费”等恶性竞争,用严格的外部约束,使旅行社不敢、不能也不愿乱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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