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宏观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9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切实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建设
——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
本报记者 江 帆

国际金融危机后,作为现代保险监管的核心,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建设显得尤为重要。2012年3月,保监会正式启动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以下简称“偿二代”),计划用3年至5年的时间,建成一套既与国际接轨,又与我国保险业发展阶段相适应,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目前建设进展情况如何?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将怎样应对多变的市场环境?记者就这些问题专访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

记者:我国偿二代监管制度体系具有哪些特点?进展情况如何?

项俊波:2013年5月,保监会发布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完成了偿二代的顶层设计,确立了“三支柱”框架体系,即第一支柱定量监管要求、第二支柱定性监管要求、第三支柱市场约束机制。

从《整体框架》看,偿二代既与国际接轨,又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主要体现在,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理念以及“三支柱”框架体系。中国特色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三大制度特征:统一监管、新兴市场、风险导向兼顾价值;二是增强了监管基础——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建立外部偿付能力监管与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之间的激励相容机制;三是在第一支柱中,引入了宏观审慎监管资本要求和调控性资本要求,在技术原则中建立了体现新兴市场特征的资产负债评估原则;四是在第二支柱中,建立风险综合评级制度,将操作风险纳入第二支柱;五是在第三支柱中,不仅强调公开信息披露要求,同时注重对市场约束机制相关主体的培育和引导。

中国偿二代建设获得了广泛的国际关注。今年7月,保监会举办了“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交流与合作国际研讨会”,参会的8个新兴市场监管机构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代表对中国偿二代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

记者: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监管中的新风险和新问题不断相伴产生,请问这种发展趋势给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带来了什么样的挑战?

项俊波: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金融保险服务是好事,也是不可阻挡的商业模式创新趋势。监管部门要以开放的心态对待,但也要审视可能带来的新风险和新问题。

如果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落后于经营发展,新技术将会在产品设计与定价、资金运用与负债匹配、承保与理赔服务等各个环节产生难以驾驭的风险隐患。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新风险、新问题,监管部门主要从三个方面加以应对。一是科学识别和计量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偿二代体系将涵盖保险公司经营面临的全部风险,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点,设定量化资本要求,及时发现和捕捉互联网金融风险。二是定量资本要求与定性监管要求相结合。在量化资本要求的基础上,监管部门还将采用定性监管手段,提出风险管理要求,加强分析与监测,全面评估互联网金融风险。三是风险管理激励机制相配合。新技术驱动着企业组织架构、业务模式、系统管理等方面不断发生变化,偿二代将把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与定量资本要求相结合,激励公司不断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主动识别和防范各类风险。

记者:传统保障型寿险产品利率已经放开,随着保险市场费率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保监会将如何防范市场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偿付能力风险?

项俊波:费率改革过程中,市场可能会出现降价行为,合理区间的降价,短期看利润低了,但长期看激活了市场。我们要管的是,部分公司可能会通过价格战搞“自杀式竞争”的赌博行为,引起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最终导致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损害保险消费者的根本利益。

要防范费率市场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关键是要管住偿付能力。通过偿付能力监管,对价格恶性竞争、非理性市场行为提出高额的资本要求和相应的监管措施,继而通过管好偿付能力这个核心来实现对产品定价的监管。

具体而言,一是实现偿付能力监管从规模导向到风险导向的转变。偿二代将改变目前资本要求与保费规模、赔款或准备金等规模指标相挂钩的模式,转变为以风险为导向,将资本要求直接与风险挂钩,科学反映公司的业务结构、承保质量、理赔水平、风险管理水平。二是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的刚性约束。没有良好的制度执行力,再完善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对于偿付能力不达标的,该停业务就停业务,该停批机构就停批机构,严重不达标的要退出市场,确保偿付能力监管效力落到实处。

记者:请问下一步偿付能力监管方面的总体思路是什么,还将有哪些举措?

项俊波:偿二代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阶段,保监会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偿二代标准制定工作。根据偿二代整体框架,今年将全面推进偿二代全部10余个具体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年内完成主要技术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明年组织全行业进行定量测试和征求各方意见。

二是积极参与国际监管规则制定。进一步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和亚、欧、美等国家和地区保险监管机构的沟通联系,提升我国偿二代的国际影响力。

三是健全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机制。保监会将重点建立四大偿付能力监管机制,即定量监管与定性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保监会与保监局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外部监管与市场约束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以及资本约束与资本补充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四是完善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机制。建立保险公司资本分级制度,拓展资本补充渠道的空间,将融资工具的选择权更多地交给市场,支持保险公司灵活选择融资工具,创新融资工具,优化资本结构。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