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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9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

近年来,我国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但在运行过程中,不少民办养老机构仍面临许多困难。笔者认为,要实现民办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政府还应给予更多扶持。

一是落实现有政策。要认真落实国家对民办养老机构在建设用地、税收、用电、用水、电信业务收费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采取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结合的方式,以提供补贴、发放服务券等形式,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二是减免税费,全方位扶持。对民办养老院,住建部门要在用地上优先考虑;财政部门要列出专项补贴资金,按时足额拨付;金融机构要提供融资便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税务部门要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全方位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三是加大投入。探索实施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经营新机制,可将已经建成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委托给民间组织来管理和运营,对民办养老机构,按照规模、投资额等指标,给予相应的资助。对于经济困难的入院老人,采取一定的方式给予资金补助,为其提供廉价或者无偿的服务。

四是做好培训。政府应加强对民办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开展养老护理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以此提高民办养老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江苏泗阳县委 张耀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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