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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9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当前部分行业去产能刚刚开始、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的关键时刻,一些地方对相关企业予以财政补贴,不但无法帮助企业“化险为夷”,还会进一步加剧化解产能过剩的难度,妨碍转方式、调结构的顺利进行——
直面转型升级带来的阵痛
林火灿 李 景

近期披露的钢铁企业年中业绩显示,虽深陷产能过剩困局、吨钢利润大幅缩水,大多数钢铁企业依旧能够盈利,这一点着实让人难以捉摸。除钢铁行业,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的部分上市公司也存在“经营困难而继续赢利”的怪现象。究其原因,除了去年同期基数低、原材料价格下滑等因素外,一些地方政府加大对相关企业的财政补贴,是造成这一怪现象的重要原因。

笔者认为,在当前部分行业去产能刚刚开始、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的关键时刻,一些地方对相关企业予以财政补贴,不但无法帮助企业“化险为夷”,还会进一步加剧化解产能过剩的难度,妨碍转方式、调结构的顺利进行。

一方面,地方政府用财政手段对困难企业补贴,产生的企业“盈利”是虚假繁荣。这种扶持只是延缓了落后产能的淘汰速度,无法使企业形成造血能力,难以培养企业在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更糟糕的是,财政补贴起到了不好的导向作用,极易使企业形成“有困难、找市长”的政策依赖,影响企业在结构调整中的主动性。因此,几乎可以肯定地说,对产能过剩企业进行财政补贴,无异于将宝贵的财政资金投向无底黑洞。

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能够相对随意地对亏损企业进行补贴,表明现阶段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支出不够合理、财政制度不够健全。试想,如果各地财政部门能在预算环节就划定明确范围和标准,那么在财政支出“硬约束”条件下,地方政府不可能轻易拿出“闲钱”对预算外事项进行补贴。并且大量“计划外”补贴,必然会分流财政对其他领域特别是民生事业的投入,这与当前我国强调财政支出要更加注重民生事业、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方向明显不符。

在当前化解产能过剩行业的过程中,某些地方政府一看到企业困难就耐不住性子、慌忙出手,表面看是出于对当地企业的爱护和担忧,实则是犯下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的错误。从根本上说,这是反映了其不敢面对经济转型升级带来的阵痛,无法找准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依然固守GDP至上的惯性思维。

我国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的进程仍将继续,部分产能严重过剩的企业最终必将面临市场的裁决,比如被其他企业兼并重组,甚至被市场淘汰。这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正常现象,也是对一些没有核心竞争力企业的必要惩罚。

当然,政府不是被动的“守夜人”,应该重点在市场不能发挥作用的领域挺身而出,使“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相得益彰。一是要建立化解产能过剩的退出和援助机制,对最终破产关闭企业的失业职工开展再就业及技能培训,将财政支持的着力点放到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等民生“托底”领域;二是充分利用好财税手段,对企业进行创新升级或化解产能过剩的项目给予支持,帮助企业提升发展质量;三是对部分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要收取惩罚性税收,以此调节、控制和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同时,禁止财政对产能过剩企业进行补贴,从制度源头遏制地方财政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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