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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9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房养老”尚需完善细节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近日正式对外发布。《意见》提出,“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是我国政府部门首次明确提出“以房养老”模式时间表,“以房养老”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微评】 “留下房子抵押,金融机构为你养老”,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方式,这种做法既盘活了老人的不动产,也解决了老人的养老资金难题。但“以房养老”涉及房地产、金融、保险、社保及行政管理多个领域,还受制于房屋产权年限等多重因素,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这一养老模式的成熟完善,既需要试点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也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系统、细致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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