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4部法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中,该草案拟将教师节从每年9月10日调整为9月28日,引发外界广泛讨论。
其实,教师节具体定在哪一天并不是最重要的事,重要的是我们该怎么认识教师节,以及怎样过好教师节?特别是当前在一些地方、一些学校,教师节已经变味为学生家长忙于送礼和领导忙于到学校视察讲话,这种过于庸俗和形式主义的现象需要改变。
客观而言,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家长借教师节之机向老师送礼的现象,并不表明教师群体职业素质低下。很多时候,老师甚至会因为收或不收礼物而感到“左右为难”。因此,要在全社会倡导尊师重教的氛围,一方面要划定职业道德红线,让老师值得尊敬;另一方面也要在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上,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受人尊敬的职业。
需要指出的是,要求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是多年前就提出的政策。但一些地方在具体落实中经常打折扣。只有让教师们在待遇上更有保障,他们才能更加热爱这一职业,坚守职业理想。此外,还要采取各种有效办法,鼓励他们创新教学方式、研讨教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