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安徽省长丰县一乡政府出台了新的机关考勤制度,规定按时上班签到的每天奖励10元。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此政策是为了“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公务员法》规定,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勤”的基本要求,就是按时上班,这也是其职责所在。奖励按时签到明显违法违规,挑战的是公务员的职业准则和底线。涣散之风不除,管理乱象难净,公务人员的规则意识势必淡化。
该乡乡长解释说,规定能加强政府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实施以来有一定的效果。笔者认为,这种荒唐逻辑的“笑果”更明显。这类随意制定政策的行为,是对规则的无视与突破。
在外部压力之下,该乡紧急开会,取消了这一规定,称规定试行期间的奖金尚未发放。笔者认为,在迅速改正的同时,还要对消极怠工、迟到的行为加大督查和抽查力度,并使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