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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8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政社分开”不能简单做减法
刘英团

北京市民政局日前宣布,该局所属6家协会将不再由民政局拨付工作经费,而是与其他社会组织一起通过申报公共服务项目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笔者认为,把官办社会组织从政府部门剥离出去,有利于缓解财政压力,是探索“政社分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有益尝试。

长期以来,我国行业协会、研究会、商会的行政色彩较浓。据统计,我国有行业协会10万余家,其领导多由政府官员兼任或由退休政府官员担任,“二政府”不但拥有变相的“行政权力”,还成了一些部门的“钱袋子”和“养人机构”。北京市民政局此次主动在自己身上“做实验”,将财政直接拨付转变为政府采购社会服务,是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改善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不过,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尽管下属的6家协会“改换门庭”,但还和民政局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确保这项改革达到初衷,避免政府部门习惯性地倾向于“帮助”某些社会组织,就要使相应的招投标程序更加透明,加大社会对公共服务质量的监督力度。如果没有充分的竞争对手,或干脆限制其他组织参与竞争,那么政府购买的服务非但不会“优质”,还会衍生新的问题乃至腐败行为。

因此,“政社分开”不是简单地做部门整合“加减法”,其改革成功的标志是社会公共服务得到加强、群众满意度上升,最终使政府和社会组织能够各就其位:政府部门管规划、管合约、管标准、管招标、管评估、管质量、管买单,各类社会组织主要是以其相应资质争取公共项目和政府的资助,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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