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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3年8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0月起下调
每年可为企业和社会减负约2亿元
林火灿

本报北京8月13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此次降低收费标准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2亿元。

据悉,此次降低的收费标准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农业、工商等部门,具体包括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因私护照费(因丢失补发护照)、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公证费(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国内植物检疫费、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商标注册收费以及翻译专业资格、专利代理人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等部分考试考务费等。其中,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降为每辆次70元;商标注册费中的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元;国内植物检疫费标准降低20%;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和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等考试考务费标准降幅达25%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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