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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8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理乱收费 不能“下不为例”
王书伟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国家明文规定取消的诸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比如,已明确取消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和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却在一些地方经过改头换面后继续收取,引起企业和社会的普遍不满。

如此违规收费,显然不是这些地方政府部门对政策要求不了解,而是典型的明知故犯。从根本上说,是经济利益在作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收费必须遵守法定原则、控制监督原则、收费标准成本核定原则等。但上述原则在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考量面前,在少数部门的既得利益面前,似乎不值一提。

由此不难发现,虽然中央三令五申,但制止行政乱收费仍然存在不小阻力。必须加强监督,严厉制止。

首先,要加强对违规收费资金的全面审计,摸清相关违规收费资金的规模。其次,对同意违规收费的相关责任人必须予以严惩,该免职的免职,该降级的降级,绝不能搞“罚酒三杯”,更不能搞“下不为例”。第三,要查清楚违规收费的资金流向,不能让违规收取的费用成为少数部门、部分人群的福利和“小金库”。

总之,行政乱收费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甚至在局部出现反弹,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应的惩戒力度不够。违规部门特别是责任人甚至觉得这不是在替个人谋私利,即便被查出,最多“下不为例”。因此,在对待乱收费上,要坚决揪住问题不放,予以严惩。同时,应鼓励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力量发挥作用,不给违规者留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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