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官员近日表示,近40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30余部,再加上《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90余部行政法规,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多达120余部。环境立法速度居各部门法之首,但49%主要污染物未得到有效控制。
【微评】环境污染事件不断见诸媒体,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实际情况是,很多的环保法律法规形同虚设。地方政府或为财政收入所困,或对环境重要性认识薄弱,或是缺乏环保运作能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导致所辖区域部分企业或个人有法不守等问题层出不穷。立好法只是治污第一步,环境部门用好法,企业守好法,才能尽快还人们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