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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
3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
记者亢舒

本报北京7月23日讯 记者亢舒报道: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出《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上述文件明确,农村危改房建筑应符合: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

此外,危改房建筑还应该有寝居、食寝和洁污等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室内净高不小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小于2.10米且其面积不超过房屋总面积的1/3。

《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还明确了危改房的选址、地基、主体结构、墙体、门窗、梁柱、楼板、楼梯、阳台露台、屋面、室内地面、室内环境等建设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要尽快建立验收合格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挂钩的机制,凡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合格方能拨付全额补助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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