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读者之声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2013年7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择校现象亟须治理

在笔者所在的湖南省怀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中小学升学中严格实行按片区划分、就近入学的原则,并禁止学校收取“择校费”和“家长捐资费”,但在实际生活中,择校现象屡禁不止。在“择校”过程中,主要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择校费”。有一所市属重点小学,由于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和学校环境不错,许多家长都想把孩子送进去,学校不得已对一些户口不属于本片区的适龄学生以“经济杠杆”调节,向家长一次性收取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家长捐资费”。即使如此也无法阻挡大量区外学生的涌入,致使班级人数严重超标,有的班级多达80至90个学生。

二是赞助费。本地有一所省属重点初中,每年都会招收一些奥数获奖生、艺术体育特长生,但是这些学生要进入重点班,还必须一次性交纳1000至3000元不等的“选班费”。另外,一些大型企事业单位与重点学校通过合作,通过缴纳赞助费,也可以让子女进去。

三是“条子生”。一些家长通过特殊关系,使孩子获得重点学校的入学机会。

笔者认为,根除择校乱象,首先应建立科学的中小学办学考核机制,消除以升学率为考核指挥棒的片面做法,让中小学教育真正回归到素质教育轨道上来。二是要转变中小学教育投入方式,在教学设施、教研经费、师资力量等方面平均用力,实现教育资源平衡配置,消除各学校之间差距。另一方面,学生家长也应破除盲目跟风心理,要明白上最好的学校不等于一定成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入学,抑制择校冲动。

(湖南怀化市银监局 莫开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