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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本报记者 吉蕾蕾

今年是我国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第10个年头。在10年的实践中,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有力地稳定了全国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生产连续多年丰收。

据了解,2004年,我国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粮食价格由市场形成。同时,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2004年、2006年起国家在主产区分别对稻谷、小麦两个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粮食最低收购价是市场“托底价”。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国家每年综合考虑粮食成本收益、供求情况、市场价格、宏观调控等因素,确定小麦、稻谷各品种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并于作物播种前向社会发布,引导农民种植,促进粮食生产。新粮上市后,农民随行就市出售粮食。当主产区市场价格下跌较多、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国家指定企业按照最低收购价格入市收购,引导市场粮价合理回升。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2008年以来,针对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快的情况,国家连续6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2013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斤1.39元、1.12元,6年累计分别提高0.67元、0.41元,提高幅度分别为92%、57%。

几年来,尽管国际市场粮价大幅震荡,国内粮价始终保持平稳上升的良好态势,较好地保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来自物价部门的信息表明,2004年至去年,国际市场粮价年均波动幅度在20%左右,特别是2008年、2012年两次大幅震荡,全年波动幅度在40%以上,而国内粮价始终保持平稳上升的良好态势,原粮收购价格平均每年上涨10%左右,成品粮零售价格年均上涨8%左右,且年度之间、月度之间变化幅度不大。

粮价是百价之基,粮价稳步上升带动了其他农产品价格合理上升,促进了农民收入较快增长。“为补偿成本上升和增加农民收入,农产品价格有必要保持适度上升态势,但目前国内粮价已较大幅度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继续上升的空间缩小,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面临新的不确定因素。”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将进一步研究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推动完善补贴机制,综合运用价格和补贴等手段,建立起既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又能保障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粮食价格支持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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