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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营银行,起跑前热热身
莫开伟

民营银行开闸事关重大,在颁发执照、正式营业前,相关部门应做好制度“预热”、外部经营环境“预热”和宣传“预热”等准备工作,防止在未来征途中发生故障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日前举行的上海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允许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相关制度安排,防范道德风险,防止风险外溢。这表明社会强烈呼唤民资进入银行已进入倒计时,无疑对民间资本是重大利好,尤其对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具有牵引作用。笔者认为,民营银行开闸事关重大,在颁发执照、正式营业前,相关部门应做好一系列预热准备,防止民营银行这辆“金融跑车”在未来征途中发生故障。

做好制度“预热”是确保民营银行健康运行的前提。民营银行的全面启动应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并以4项制度改革作为保障: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让健全灵活的市场利率机制为民营银行创造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培养民营银行市场的竞争能力;加快存款保险制度改革,帮助公众对民营银行建立信任;加快监管制度改革,制定专门针对民营银行监管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规范民营银行行为,防止发生经营道德风险;加快银行破产法制定,对银行业准入、退出作出明确的法律规范,督促民营银行建立健全法人法理结构和风险抵御机制,为民营银行优胜劣汰创造条件。

做好外部经营环境“预热”,有利于提升民营银行适应力。启动民营银行是社会系统工程,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够单独推进。一是必须坚持政府部门统一协调原则,财政、税务、工商、国土等部门都要及时研究并制定民营银行设立的系列优惠扶持政策,确保民营经营运行后能够轻装上阵,消除经营阻力和摩擦。二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承担社会责任不动摇,对民营银行经营范围和信贷方向作出明确政策指引,要求民营银行坚持国家产业政策,防止资金流向泡沫产业和虚拟经济领域,服务好中小微实业经济,减少民营银行经营风险。三是坚持信用建设优先原则。针对当前的社会信用环境,以及民营银行服务对象分散的状况,政府帮助把环境信用建设工程放在首位,消除经营盲目性,避免信贷经营损失。

同时,做好宣传“预热”能够帮助提高民营银行影响力。尽管社会各界多年来持续呼吁民营银行尽快开闸,但设立民营银行仍需坚持“广而告之”,并做到三个及时跟进:一是将民营银行设立条件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引起广大民众对民营银行的重视,扩大民营银行社会影响,夯实民营银行社会基础,有效吸纳民间资本。二是将民营银行经营方向和定位及时向社会公布,让意欲参与民营银行设立的股东能懂得民营银行使命责任;并体现服务特色和差异性,确保民营银行营运后始终保持独特发展理念和方向。三是将民营银行设立模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民众对设立民营银行的合理化建议,使民营银行设立后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有效提高金融社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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