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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4年调查结果显示 我国商业损失率近1.6%
亢 舒

本报讯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专业委员会27日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测算,2012年我国城镇商品零售额为162076亿元,按照调查得出的1.59%商业损失率计算,2012年我国商业损失额约为2577亿元,其中内盗损失占商业损失的44.6%,约为1149亿元。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专业委员会主任曹小宁近日表示,2012年我国商业损失率较2011年的1.55%损失率略有扩大。根据防损委近4年的调查结果,我国商业损失率主要集中在1.5%至1.6%之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仍会持续增加,在商业损失率未见降低的情况下,整个损失额还将不断扩大。

调查显示,电商的损失率约为1.65%,每笔平均损失额为33.04元。电商损失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内外盗窃所致,而是因退货、库存商品丢失及损坏等原因造成的。出现最多、也最频繁的情况是:给顾客发错商品,或出现争议后,无条件退货、换货和退款产生的费用。许多电商认为这是合理经营损耗。

(亢 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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