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经济与法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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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3年6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贩卖个人信息引发电信诈骗
本报记者 李万祥 实习生 何 悦

一个陌生人打来电话自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老客户公司周年庆典要派发红利,而且现在又有一种新产品,非常划算,“您还是用之前的尾号为XXXX的卡转账吧,如果卡里还有钱,我们给你发短信,你确认自动划拨”。尽管诈骗方式充满疑点,但电话里的陌生人清楚准确地说出了姓名、电话、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职业等个人信息,加上“新产品”非常诱人,不少人信以为真。

2011年11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接到某保险公司报案称,自2011年10月以来,有人冒充该公司名义骗取客户资金。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前期侦查,于2012年1月至6月期间,先后在福建省福州、泉州、安溪等地将涉嫌进行电信诈骗的4名嫌疑人抓获,查获信息2万余条。

经审查,这4名嫌疑人通过互联网购买某一保险公司客户信息后,以该公司员工的身份电话联系已投保的客户,以推销新产品为由,让客户转移支付相关款项,骗取钱财。据了解,在这个案件中,全国30个省区市的2000余名该保险公司客户被骗,相关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

尽管这4名涉嫌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但是还可能出现其他人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违法犯罪,必须找到犯罪源头。“能掌握如此详细的资料,肯定与保险公司内部有所勾结。”办案民警推断。

经过调查摸排,公安机关发现曾在这一公司的张某有一定的犯罪嫌疑。张某已于2012年8月离开该保险公司,此前负责电话销售业务,因此很有可能掌握大量客户的个人信息。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曾在该公司工作的赵某、徐某与张某来往密切,他们之间有不明资金往来。

此前,张某、赵某、徐某3人同在一家公司上班,关系一直不错,跳槽后3人将各自掌握的客户信息拿出来交换共享。其实,在保险行业内,相互共享客户信息,已经成为一种惯常的做法。

有一天,赵某提议他们3人将各自手里的客户信息拿到网上去卖,就能轻易赚到钱。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3人一合计,便由赵某具体操作,在互联网上贩卖他们3人所掌握的客户信息。之后,3人通过银行转账将贩卖客户信息所得的2万余元瓜分。据办案民警介绍,他们之前也通过其他手段陆续出售过客户信息。

2013年1月28日至3月7日期间,警方先后将包括张某、赵某、徐某在内的8名曾就职于该保险公司的员工抓获归案。8名犯罪嫌疑人对他们非法出售客户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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