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经济与法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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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3年6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
协助办结首例 台湾被害人财产返还司法互助案件
高 鑫

本报讯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框架下,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联络,顺利完成了一起被害人财产返还司法互助案件,成功向17名台湾居民被害人返还财产共计人民币237万余元(约合新台币1153万余元)。

据了解,这是2009年两岸签署司法互助协议以来,两岸按照协议确定的罪赃移交司法互助途径完成的首例被害人财产返还案件。

该案系一起两岸合作共同打击的电信诈骗犯罪案。案件所涉17名被害人均系台湾居民,最大年龄87岁,最小年龄62岁。案件侦破过程中,大陆有关公安机关及时冻结、扣押了被告人银行存款及汽车、电脑等实物,台湾有关检察机关也协助提供了涉案有关人员的信息。目前,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浙江高院及杭州中院和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及台湾10个地方法院检察署在两岸司法互助协议框架下的通力协作,杭州中院已将应返还给17名台湾居民被害人的财产全部汇往各被害人在台湾有关银行开设的账户。

据统计,自2009年6月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生效至今年一季度,人民法院办理的涉台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已超过2.5万件。 (高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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