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强调,要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这也给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在内的多元主体为农业提供社会化服务指明了方向。对农业龙头企业而言,这无疑是重大发展机遇。
多年的实践表明,农业龙头企业植根于农业,发展于农村,贴近于农民,与“三农”存在着天然的“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利益关系,对提高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至关重要。近年来,农业龙头企业不断调结构拓链条、强研发抓推广、建机制重服务,已成为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骨干力量、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进步的重要载体、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力量,有效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了现代农业建设。
当前,我国已进入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新阶段,努力补齐农业现代化发展短板的任务更加艰巨,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同时,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如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足,融资难、负担重等。面对这些新形势和新问题,需要采取更加有力和有效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还要看到,龙头企业与其他企业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与农户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要求。因此,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一方面要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着力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以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素质、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更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户的多种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地发挥龙头企业促进农业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