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骁骏 童政报道:《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近日印发实施。通知明确,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减免税收、强化项目用地保障等措施,助推服务企业做大做强,2015年南宁市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将达到51%左右。
从今年起,南宁市财政每年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不少于3.7亿元,其中将安排1亿元支持总部经济。此外,分别安排5000万元支持金融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安排3000万元支持现代商贸业(含中介服务业)等。今后,还将视南宁市财政情况及扶持资金的使用效果,逐步增加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