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妇联发布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0岁—17岁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共计9683万,每年还以一定规模的比例扩大,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群体。
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联合在留守流动儿童集中的13个省市确立了26个市县区开展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试点地区普遍建立了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其中有22个市县区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领导协调小组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有15个市县区设立了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专项经费。
广东中山把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纳入公共服务,每年设立600万元专项经费。广东佛山建立起市、镇、村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实行了16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登记制度,实现全市暂住儿童信息管理网络化。山西、安徽、山东、四川等地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妇女之家等建立留守儿童快乐家园、留守儿童之家,按照有场地、有标识、有设施、有制度、有活动标准,设立了图书阅览室、亲情聊天室、音乐教室、书画教师、多功能厅、亲子活动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