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青海省近年来采取逐步降低登记门槛、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杜绝公务员兼任社会组织领导等措施,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目前,全省各类社会组织已达3000多个,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管理、社会福利、慈善公益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据介绍,根据青海省去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青海省分类开展了社会组织无业务主管单位登记试点,逐步取消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制、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注册资金限制,要求行业协会与政府在人员、财务、职能等方面彻底脱钩,通过分类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自律与诚信建设等方式,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并为一批社会组织争取了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