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安徽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全省已有9个县(市、区)获得“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在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安徽不断拓宽工作领域,积极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实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在全省农村普遍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村级事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3项制度。村务公开实现了“六规范一满意”(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监督和公开栏建设规范,公开结果多数群众满意),并且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形成了以村委会组织法为核心、以政策措施和地方法规为支撑、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为基础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安徽省“难点村”治理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共有1177个“难点村”甩掉了落后帽子。同时,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覆盖率达到20%,屯溪区、芜湖县等9个县(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