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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藏精简调整643个行政审批项目
夏先清

本报讯 记者夏先清报道: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近期,西藏对643个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力度最大的一次精简或调整。此次精简调整后,西藏自治区对行政审批项目的精简调整率累计高达81%。

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嘎玛泽登介绍,通过此次精简调整,西藏自治区(中)直各单位共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33项,减少60%;西藏自治区自设审批项目仅保留9项,减少69%;地(市)级保留251项,减少31%;县(市、区)级保留201项,减少33%。

嘎玛泽登表示,精简调整的重点是经济领域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事项,主要的目的是进一步放开放活政府不应管也管不好的事项,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西藏发展内动力、推动经济转型。同时,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市场监管水平,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能力。

西藏自治区审改办副主任巴桑卓玛表示,此次精简调整下放管理权限的行政审批项目125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6项,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18项,同时对85个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规范审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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