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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型城镇化 道路如何走
唐亚林

城镇化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基本问题。从现代化发展规律看,今后一二十年我国城镇化率将不断提高,每年将有上千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及人口转移到城市。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新要求。在这一过程中,如何走好新型城镇化道路,如何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是值得深思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取得了突出成就,城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小城镇建设稳步推进,城镇空间结构不断优化,已初步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城镇体系,广大群众也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普遍得到了实惠。2011年底,我国居住在城镇的人口首次超过了农村人口,城镇化率突破50%;2012年底,城镇化进一步推进,城镇人口占全社会人口比重为52.6%,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然而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深刻地认识到,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还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城市地理区域空间“摊大饼”式扩大;城市建设局限于土地开发与房地产建设;城镇和乡村公共服务初始水平低下等。

与此同时,我国城镇化率还存在“虚高”成分,实际享受城镇化制度安排的人口要远远低于现有的城镇化率。这是因为在现有体制下,我国26261万农民工中,有16336万人在城镇打工,由于户籍限制,他们无法真正享受城镇化成果,但又被统计为城镇人口。而且,进城务工者还出现了新的动向。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约为28岁,“80后”新生代农民工已占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近一半,其中占据主体的新生代农村户籍流动人口,大多数在城市成长,基本不懂农业生产,即使经济形势波动,城市就业形势不好,他们也不大可能返乡务农。此外,超过30%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住生活时间超过5年,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平均家庭规模达到2.5人,青少年流动人口和老年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72%的流动人口家庭通过租房居住,尤以租住私房为多。住房条件和子女教育正在成为影响流动人口在城镇稳定生活的重要因素。

这些问题的出现意味着以往有规模、无质量、简单粗放的城镇化发展既不科学又不可持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从历史发展维度把握农村社会日益呈现出的代际更替规律和村庄空心化的现实,从战略高度认识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意义重大。

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不仅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根本历史任务的尽快实现,是近阶段和未来一段时间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而且事关广大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有效提升。具体而言,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城镇化发展必须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有机匹配。没有工业化,就没有城镇化,更没有高质量的城镇化。城镇化发展不能简单地以城镇化的外在空间形态的成长为取向,而应以日益成长的工业化、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为基础,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最终实现让居住在城镇以及生活在周边的居民共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化同步发展的成果。

第二,城镇化发展必须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定位有机匹配。新型城镇化发展必须遵循主体功能区的战略定位并与其有机匹配,做好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的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工作,防止在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大肆开发新城,造成资源和要素在空间布局上的浪费,更要防止造成对资源、环境和生态的新一轮破坏和污染活动,从而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协调发展的目标。

第三,城镇化发展必须与区域发展程度有机匹配。我国是个大国,各地资源禀赋、地理区位、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历史基础不一,经济发展程度快慢各异,并不存在同一种城镇化发展模式,尤其是各地城镇兴起的动力机制不一致,自然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模式也就可以多种多样,切忌不顾各地实际的超前发展和胡乱发展,更需要将城镇化发展与农村居民的有序转移、农民市民化进程和农村社会长远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此外,城镇化发展还应与农村居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相匹配,为他们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发展环境和心有所安的精神家园。从某种意义上说,提升城镇化质量建设水平,其发展之道不仅在于将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有机结合,不仅在于推动城镇地理空间的扩大、人口的聚集,而更在于推动产业结构的转型、就业方式的拓展、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宜居环境的塑造、公共交往的丰富以及精神生活的充实,其根本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因此,我们必须逐步改变传统的增长导向型城镇化模式,以民生改善为根本目的,不单纯追求城镇化的速度,更关注城镇化进程中提高人的生活质量,搭建让广大农村居民“出得来”、“回得去”、“留得下”、“有尊严”的新型发展平台,从而将城镇化发展与农村居民生活意义世界的构建有机地统一起来。比如,需要全面推进以土地制度、户籍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卫生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综合配套改革进程,彻底破除依附于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的各种约束性制度体系的束缚;再如,防止新一轮城镇化发展陷入片面追求城镇化率、“大拆大建”式土地开发的窠臼。此外,还应着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大力提高城乡统筹和建设水平,逐步使城乡居民基本无差别地同享现代文明、均享基本公共服务。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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