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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推进芦山地震灾区科学重建
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
记者钟华林 刘畅

力争实现“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的重建目标

恢复重建的基本原则:科学规划,统筹推进;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尊重规律,科学布局;保护生态,绿色重建;自力更生,合力共建

本报讯 记者钟华林 刘畅报道:为推进芦山地震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日前在成都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 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包含把握灾区恢复重建的总体要求、突出灾区恢复重建的重点任务、强化灾区恢复重建的支撑保障、加强灾区恢复重建的组织领导4方面内容。

《决定》提出灾区恢复重建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实现“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的重建目标。三年基本完成,是指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完成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确定的各项主要任务,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超过震前水平。五年整体跨越,就是经济社会实现全面振兴、跨越提升,生态功能逐步修复,灾区整体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七年同步小康,就是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此外,恢复重建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规划,统筹推进;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尊重规律,科学布局;保护生态,绿色重建;自力更生,合力共建。

灾区恢复重建的重点任务包括优先推进城乡居民住房重建,根据灾区受损房屋的应急安全评估鉴定结果,采取不同方式推进住房重建,对经修复可确保安全的住房,尽快维修加固,对需要重建的住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加快建设;加快公共服务重建,根据城乡布局和人口规模,大力推进学校、医院、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重建,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文化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基本公共服务达到或超过震前水平;加强基础设施重建,坚持功能恢复与水平提升相结合,加快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提高基础设施保障能力。高起点推动产业重建,支持受灾企业恢复生产经营,鼓励采取兼并重组等方式,提升企业竞争力;突出抓好生态重建,坚持自然修复和工程治理相结合,加强灾害防治、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

在恢复重建的支撑保障方面,四川省委提出要加强规划引领。加快编制灾区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科学确定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主要重建项目、资金需求、建设时序和政策措施,尽快形成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强化政策支持。加强政策研究,用好国家在财政、税收、土地和矿产资源、投资、生态、金融、产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粮食、地质灾害防治、连片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等方面给予的政策支持。

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适当下放恢复重建项目审批权限,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论证审批。

此外,四川省委还从加强组织协调、加强舆论引导、加强监督检查、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等几个方面强调加强灾区恢复重建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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