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地震的有序高效救援及目前正在有条不紊进行的受灾群众过渡性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前期工作,无疑是对我国防灾减灾综合能力的一次检验。5年前汶川地震救援及灾后重建所积累的经验与体制机制建设,在芦山地震中发挥出积极作用,效果彰显
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芦山地震发生后1分钟,中国地震局即发布自动地震速报信息;震后1小时内,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救灾指挥系统相关部门即展开远程指导救援;震后两小时,军队救援直升机来到地震灾区……经过近年来发生的大灾大难的考验,我国应急救助系统迅速完善、能力迅速提升,在灾难来临之际,其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体系联动机制,创造出救灾的中国式“生死时速”。
落实“以防为主”的工作理念,近年来,我国加强了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随着2012年格尔木和乌鲁木齐两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的竣工,目前,全国已经设立18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各省份和92.7%的地市、80%的县建立了储备库点。中央新增储备指挥帐篷、场地照明设备和取暖炉等物资,使受灾群众救助和转移安置的保障水平得到新的提高。芦山地震发生后不到一小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就紧急启动国家三级救灾应急响应,同时,由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卫生部、地震局等8部门组成的国家减灾委工作组赶赴灾区;震后3小时,民政部即从武汉、长沙、西安、兰州和成都储备库紧急调拨救灾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各省份民政部门立即启动救灾物资紧急调运预案,迅速协商当地铁路部门优先安排运力,确保救灾物资快速发运。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方便快捷的储备、调运、接收、发放、回收相衔接的救灾物资调度体系,基本实现了自然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民政部救灾司副司长李保俊说。
针对基层救灾装备困难,各地各部门加大了投入力度,福建从2010年开始,每年从省级财政预算中安排200万元用于补助基层救灾装备建设,云南分3年完成全省1366个乡镇救灾车辆的配备,宁夏为全区县级民政部门配备救灾车辆……“仅2012年,就有13个省份当年新储备物资价值超过1000万元,其中北京完成上亿元的储备物资采购任务。目前中央和省级民政部门累计储备帐篷近50万顶,棉衣被180余万件(床),可以适时保障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紧急救助。”不久前召开的2013年全国减灾救灾共组会议上,民政部副部长姜力说。
此外,我国还组建起抗洪抢险应急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等9类5万人的国家级应急专业力量,地方依托现役和预备役部队组建起4.5万人的省级应急专业力量。
预警:科技支撑发挥力量
卫星遥感、无人驾驶飞机、北斗导航定位……一系列高新技术的应用,不仅提高了对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现场的保障能力,提高了救助效率,更为防患于未然,提高各类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减灾救灾事业,着力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有力推动了灾害管理从过去人工操作为主的粗放方式向精确精细方式转变。在国家科技项目、863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安排实施了一批气象、地震、地质、海洋、水利、农林、雷电等方面科技项目,成功发射了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A、B、C星和风云三号A星、风云二号E星,初步建立了卫星减灾应用业务系统,加强了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应用。
“目前,我国利用现代通信、计算机、信息管理等技术,建立起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实现了中央、省、市、县四级全覆盖,自然灾害信息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李保俊说。同时,民政部组织实施了“亚洲巨灾综合风险评估技术及应用研究”、“综合减灾空间信息服务与应用示范”、“典型地质灾害遥感监测与应急关键技术及应用”、“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标准体系研究”等项目,高分灾害监测与评估信息服务应用示范系统一期项目顺利推进。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中央财政开始专项支持灾害信息员培训,各地常态化培训机制和全国信息员数据库基本建立,仅2012年全年就组织培训信息员13万人次。其中,青海通过项目实施,建立起适应当地灾害特点、城乡全覆盖、懂业务、有装备的民政灾害信息员队伍;甘肃建立起2.6万人的村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并配发了工作装备,基层信息员在去年甘肃岷县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及今年的芦山地震等灾害预警中发挥出关键作用。
此外,为推进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我国目前已经建成4116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应急避难场所遍布全国城乡。其中北京初步实现社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电子化运行、网络化管理,启动社区应急广播系统试点工程;上海研究开发评估模型指导社区编制风险地图;福建率先开展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工作,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继续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另有10个省确定安排资金参与全国北斗减灾示范项目建设,合力增强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目前,民政部正在修订《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并将于年内新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00多个。
救助:更加注重实际需求
2012年,民政部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了推进农村住房保险的指导意见,在运用市场机制助力救灾工作方面迈出重要一步。“通过完善救助政策、增加救助项目、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灾受益范围等一系列举措,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显著提高了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综合效能。”李保俊说。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还陆续新增过渡期生活救助、后续生活救助、旱灾救助、遇难者家庭抚慰金、“两孤一残”(孤儿孤老残疾人)生活救助项目,把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铁路滞留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开展了对受灾群众的精神抚慰和心理援助,使救助项目更加符合受灾群众实际需求。实现了冬春救助与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的衔接,受灾人员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近年来,年均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近千万人,救助受灾群众7000余万人,帮助恢复重建民房200余万间。
14个省份出台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多数明确了地方各级对重特大自然灾害和一般自然灾害所需救灾资金的分担比例。14个省份修订完成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现与国家预案的衔接和细化。湖北基本实现省内除应急资金和抚慰金外的全部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湖南制定和实施了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试点制度,河北、吉林、海南等省制定了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或工作规程。
“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灾害救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中央救灾补助政策,适时提高中央救灾补助标准,推动各省在市、县开展制定出台受灾人员救助标准试点工作,明确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以及遇难人员善后工作程序。”姜力说。
为此,民政部正在修订《救灾捐赠款物统计制度》,并推动各省加快《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配套法规政策的立法步伐,指导市、县民政部门制定出台本地受灾人员救助标准,要求普遍建立省以下各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