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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闻漫谈
朱慧卿作

禁止买分卖分

日前有报道称,1个驾驶本最多可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对此,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该说法系个别媒体误读。禁止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对买分卖分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交通违法予以记分,意在提醒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确保道路运行顺畅和人们生命安全。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无疑违背了扣分处罚的本意,损害了对驾驶员的教育作用,更给道路安全埋下隐患。对此,有关部门应严肃查处,决不能手软。

(宗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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