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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废年限取消 车检仍要从严
马立群

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5月开始实施。出于对私人财产的保护和尊重,该规定取消了对私家车的限制使用年限,并将报废的最大行驶里程从50万公里延长至60万公里。这对私家车主特别是爱车族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尽管新的规定取消了对私家车的强制报废年限,但这并不意味着私家车可以无限期使用。一方面,很多城市出于环境保护的考虑,今后将实行更严格的尾气排放标准,这势必会加快私家车的淘汰进程;另一方面,私家车主更应清醒地意识到,任何机动车辆的使用寿命都是有限的,希望爱车永远开着只能是个美好的愿望。

交通事故猛于虎。据调查,在机动车重大交通事故中,有10%的原因属于车辆部件老化失修、零件失灵。现实生活中就不乏这样的现象:明知自家车很可能在例行车检中无法通过,一些私家车主便在车辆年检时到处想办法,希望让本身有“病”的汽车在年检中蒙混过关。试想,如果这类汽车得以上路行驶,怎会不存在事故隐患?

私家车主在悠然享受新规定带给自己权利的同时,别光顾偷着乐,应在日常勤保养常维护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爱车的实际状况,时刻牢记“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规定。当该向达到报废条件的爱车说再见时,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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