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馆开阔、坚固的特点,让它成为人们防灾避险的首选,场馆在建设初期也应考虑这一因素。
不久前聊过有关体育场馆的话题,当时说到场馆是体育运动的舞台,体育场馆的发展也是趋向多功能多兼容的方向。如果把体育场馆的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结合起来,场馆本身将被赋予更多的功能意义。比如它的紧急避险功能。
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囿于土地资源的状况,我们的城市一般都是以楼房为主,很多高层建筑都是临街而建,一旦发生类似地震这样的自然灾害,相对开阔的街道很难成为安全的避险场所。地震灾害学上有这样一句话:杀人的不是地震,而是建筑。面对我们的建筑并非轻质建筑的现实,一旦发生灾害,真正能够担负起紧急避险避难作用的,只有广场、公园和体育场馆这些更开阔的地方。这次芦山地震,从电视新闻中看到,芦山县体育场成为当地最大的避险安置点。5年前的汶川特大地震,绵阳九州体育馆成为灾区最大的受灾群众安置点,在50天时间内,安置了来自北川、平武等8个重灾县的8万名受灾群众,在抗震救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我印象中,这座大型体育中心此前只举办过一次世界拳击锦标赛,曾经认为绵阳建这么大一个馆稍有浪费之嫌,没想到它却在紧急避险中成为一座巨大的“诺亚方舟”。
体育场馆能够成为理想的紧急避难场所,是由它自身的条件决定的:体育场馆本身就是大跨度的公共建筑,建筑设计上的安全系数相对更高;体育场馆一般都处于开阔地区,四周道路交通方便,且无其他高层建筑;体育场馆还拥有数量众多的公共卫生设施,作为临时安置地点显得更加从容。体育场馆在大多数国家都是面临灾难时的首选。比如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福特中心就被指定为台风庇护所。
既然体育场馆在紧急避险上有如此大的作用,在城市建设中重视体育场馆的规划布局就显得十分重要。人均体育场地是衡量体育场馆资源的重要指标,根据最近的一次体育场馆普查结果,我国平均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仅6.58个,而日本和欧美的水平约在200个/万人左右。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约1.03平方米,人均最高的东莞等地大约在4.3平方米左右,原本人均较高的北京由于人口增长远远大于体育场地的增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已逐年下降为可怜的1.6平方米,同样人口众多的韩国首尔却达到了人均11.35平方米,差距显而易见。这个差距需要在未来的城市建设中着意弥补,因为当灾难来临时,它关系的就不仅是健康,还有生命安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后,四川许多地区的政府官员就表示,通过灾难,他们对体育场馆的建设、规划等有了全新的认识。当时的报道称,四川省已采取强制措施,将公共体育场馆及健身设施场地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虽然说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但咱们不丢羊不是更好吗?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生命权、健康权,以及平等享受国家公共资源的权力,依据这一要求,城市体育场馆的规划建设都应与区域人口分布相匹配,让每个居民的健康权与生命权都享受到平等尊重与保护。体育场馆的建筑设计也应该充分考虑到防灾避险这一重要的“副作用”,设计之初就做好相应的预案,比如,开辟更多的通道,设立更多的公共卫生设施等,让体育场馆真正成为城市防灾减灾、紧急避难体系的重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