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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日本:多管齐下应对过剩
本报驻东京记者 闫海防

上世纪60年代以后,日本逐步形成的重化工业、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和汽车工业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企业规模小、生产分散、设备更新缓慢和过度竞争等问题,集中表现为整个行业的产能过剩。为此,日本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和“窗口指导”,迫使规模小的企业向大企业靠拢,最终被大企业兼并。如钢铁、化工、汽车、机电等行业的企业经过多次合并集中,从最初每个行业20至30家企业合并为4至5家大型企业,产能过剩的问题得到缓解。

与此同时,日本政府对民间企业的产能扩张还采取了一些强制性限制措施,即出台了注册制度和准入制度。只有政府认可注册的先进设备才能使用,只有达到一定规模企业才能进入某一行业,从而使相当一部分落后企业被迫退出市场。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日本政府给予补助,以减少这些企业的负担。

日本的经验证明,扩大海外投资是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换代的有效措施。日本从上世纪60年代以后就开始重视向海外投资,稳步转移生产。上世纪80年代以后,日本政府更加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经过多年的投资转移,日本重化工业已将大量过剩的设备和生产线移至亚洲的其他国家。之后,日本电子、机电、汽车等企业又开始分阶段向海外转移过剩的生产能力。

在应对产能过剩的过程中,日本政府逐渐认识到,国内需求不足是导致产能过剩的重要原因,民间消费不足与产能过剩的关联不容忽视。因此,不断提高国民收入,刺激最终需求是解决产能过剩的重要路径。日本因此于上世纪60年代初制定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首次将提高国民收入作为政府的重要政策目标。由此,日本国民的收入水平迅速提高,民间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高达60%以上。

需要指出的是,日本在解决产能过剩的过程中,民间企业一直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因为民间企业有较强的市场意识,能够敏锐地发现产能过剩问题,并主动寻找出路,同时较好地配合政府的宏观调整政策,从而使产能过剩问题每次都能平稳解决。而日本极少的国有企业对产能过剩问题却措施不力,动作迟缓,有的坐等政府的帮助和扶持。以至后来,日本政府不得不对国有企业实行改革,引进市场机制和民间企业的管理方式,国有资产领域的产能过剩问题才逐步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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