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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养老: 体系形成 福利提高
本报记者 陈 郁

今年3月底,北京市西城区长椿里小区贴出一张告示:小区将开展社区虚拟养老服务,请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向居委会申报自己的基础信息。

今年1月,北京市发布《智慧社区指导标准(试行)》,为首批参加试点的智慧社区设定的31条必须实现的约束性指标中,除了硬件要求,关注最多的就是老年人的生活起居。社区虚拟养老体系建设,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和北京市一样,目前全国许多地方都在积极建设社区虚拟养老服务体系。作为一种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新模式,社区虚拟养老与其他的养老模式一起,成为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重要的一分子。

为继续贯彻落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今年第一季度,国家明显加大了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的投入力度,财政转移支付和福彩公益金也明确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其中,各级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留存部分要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在此前提下,全国各地积极支持发展以日间照料为主的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城乡社区老人日间照料、托老所、互助养老等服务设施建设,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信息网络系统,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辅具配置、安全援助等服务,在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上迈出重要步伐,去年底召开的2013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确定的“力争日间照料服务覆盖65%城市社区和35%农村社区”的目标正在实现。同时,数据显示,今年1月,我国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首次超过20张。虽然与2013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4张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但养老服务床位建设加速却是事实。

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仅靠政府投入当然不够。面对日益增加的养老需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政部进一步明确对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优惠:税收减免;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对一次性投入与运营方面给予补助;对社会养老机构使用自主设施、公共设施提供政策优惠。

在这样的政策支持下,今年一季度,我国养老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趋势显著。3月,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开始支持我国养老服务,世界银行拟投资5亿元支持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政部出台新政策,我国港澳地区具有养老服务经验的服务提供者将可以在内地开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府投入、民间投资、港澳及国际资金共同投资建设的局面业已形成。

2013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还提出,要推动高龄老人津贴和生活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基本覆盖,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目前,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正在作为一种普惠性福利制度在全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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