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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问题根源是市场不规范”
——访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丽梅
本报记者 冯其予

治理货车违法必须抓住两个关键:一是推动道路货运市场集约化经营和规范化发展;二是通过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把全行业凝聚起来

记者:我国对道路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的治理已进行多年却屡禁不止。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王丽梅: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和管道运输这5种运输方式,在不同的运距方面具备各自的经济性。理论上说,长距离运输时,铁路运输比较经济;中短途运输时,道路运输比较经济。但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一些实际情况,门到门的运输方式往往更受青睐。从实际来看,道路超长距离运输普遍存在,不仅仅是铁路运输运力不足造成的,也与运输需求有关系。

不过,我们仍然认为,形成合理的分工是综合运输体系健康的标志。目前我国多种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相互衔接和配合还有待完善,交通运输体系的建立,是一体化规划、建设和发展的过程。可喜的是,政府已经关注到这方面的问题。

记者:货车违法现象普遍的背后,反映出货运业市场怎样的问题?

王丽梅:在我国的道路运输业中,客运企业实行等级制度,政府部门实施了线路审批制度,只有高等级的企业才能申请到线路经营权,相对比较规范。而货车市场几乎完全放开,一个个体户也可以从上海跑到新疆,其中的经营和安全隐患显而易见,以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的货车违法实际上只是其突出表现而已。

这一现象的根源就是货运市场不规范,过于激烈的竞争使运价长期在低位徘徊,运价不能体现运输的价值。为了保本,运输企业就会想出各种违规手段,这与安全要求、服务质量要求差距很大。治理货车违法要抓住“牛鼻子”,我们希望有关部门的货车治理行动能够标本兼治,在制度建设和管理规范上实现突破。

记者:对于道路货运市场的治理,有企业建议由政府部门发布权威的价格指数,让整个市场参考,你是否认可该观点?

王丽梅:根本的问题,还是如何给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让企业自觉树立诚信意识。国外承运人能自觉遵守价格指数,而我们很多运输企业对外报的价格和实际执行的价格差距很大。客观来说,企业这些做法也是激烈竞争以及高危的生存状况导致的结果。

记者:对于从根本上治理货车违法问题,你有什么建议?

王丽梅:治理货车违法问题,必须抓住两个关键问题。

一是推动道路货运市场集约化经营和规范化发展。所谓集约化经营,就是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整个市场的引领、规范作用。同时,提高货运企业准入门槛,不再延续“买辆车就开始跑货运”的模式。此外,在经营范围上也应当对大企业有所倾斜,让个体户在区域范围内经营,从而形成整个货运业的合理分工。

二是通过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把全行业凝聚起来。通过大型龙头企业,逐渐形成以物流中心为放射点,以线路运输为纽带的物流网络。中小散户可以跟大企业的物流中心签署经营合同,同时接受这些大企业规范的运输服务条件、运输服务承诺,这样就能把市场一步一步理顺,从而提升道路货运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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