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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助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 东莞创建粤台金融合作示范区
记者张建军 庞彩霞

本报东莞4月17日电 记者张建军 庞彩霞报道:作为主要的台资企业聚集地之一,广东省东莞市近日出台《东莞市推动莞台金融合作实施方案》,提出将争当粤台金融合作先行地和示范区,以克服金融机构对台资企业的金融创新能力及服务水平滞后因素,助推台资企业在莞转型升级。

据该方案,东莞将从六个方面着手创建粤台金融合作示范区。一是建立莞台金融交流合作机制。二是推动金融业双向投资。三是推动莞台之间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四是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与台资企业融资需求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五是逐步扩大台资企业直接债务融资规模。六是把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打造为莞台金融合作重点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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