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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本报讯 安徽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自2013年开始,每年选择10个县(市、区)、120个乡(镇)、1500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到2016年,全省80%的乡镇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意见指出,完善和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义务服务3大服务体系,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养老等10多项服务向社区延伸,并提倡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等团队建设,构建农村社区服务平台;引导经营性服务机构进农村社区;培育社区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 (惠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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