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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闯红灯要罚教并举

事件回放 4月9日起,北京交管部门将严查闯红灯现象,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骑车者闯红灯罚20元。对拒不服从纠正、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此举引发了不少人热议。

罚款有必要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通行路口或横过道路应该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如果行人违反了道路通行的相关规定,交通执法部门要对行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行人不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是一种违法行为,理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闯红灯现象之所以越演越烈,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闯红灯“违规成本”太低。人们良好出行习惯的养成,遵守交通规则文明操守的形成,与每个人的品德修养有关,但同样离不开严格的执法。因此,用罚款的方式整治闯红灯很有必要,否则这种违法行为会更加肆无忌惮。

(杨亚军 江苏省如东高级中学 教师)

操作有难度

按北京市的相关法规,行人闯红灯处10元罚款,交警操作起来存在一定难度。由于执法警力所限,只能选择重点路口进行防控,这意味着在其他路口查处将没有那么严格。如何解决“选择性处罚”和法律公平之间的矛盾?

将有限的执法警力用于最需要的地方,是解决资源有限的出路。要让民众感受到公平,就必须保证被交管部门发现并定性的违法者都受到应有的平等处罚。因此,杭州“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都会被处罚”的做法应该得到提倡。

(舒锐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法律工作者)

整治需过程

在不少地方,闯红灯之风由来已久,原因之一是等红绿灯的时间偏长。有些路口等红灯时间为上百秒,绿灯时间才十几秒,老年人或者小孩能不能过得去,是一个大问题。

目前防治闯红灯有交警、协管员靠前劝导等办法,笔者认为,可考虑实行人车分流。由于闯红灯现象的形成是一个过程,因此整治还需要循序渐进,不宜单纯用罚款的方法解决问题,应该多探索一些人性化办法,而不应当只停留在形式上。

此外,还需优化城市交通网络,改善市民出行环境,避免市民在红绿灯前等待太久,还可考虑引进柔性执法,让违法者参与交通秩序维护,通过亲身体验加强认识,效果或许更好些。

(李振忠 青岛市银河路 转业军官)

教育是关键

拥有和谐文明、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是广大公众的共同意愿。良好的交通环境需要公众共同努力。北京市通过严厉的处罚办法,给行人敲响安全警钟。对于交管部门来说,绝不能一味地进行经济上的处罚,要想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关键还是要培养公众的自觉意识,需要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借助各类新兴媒体的力量,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公众的法规意识以及守法自觉性。

此外,如果一个地区普遍存在闯红灯的问题,那么相关部门需要冷静反思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是否存在着一定的“短板”,相关地区或许可通过建设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办法,解决拥堵,避免闯红灯。

(陈国琴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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