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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营改增”减税50亿元
孙勇

本报讯 记者孙勇、通讯员徐云翔报道:江苏省国税局的统计显示,“营改增”改革试点在江苏省实施5个月以来,减税50.22亿元,试点纳税人的减税面达96.3%。

2012年10月1日,江苏省启动“营改增”改革试点,至今已有16.66万户企业经确认纳入试点范围。改革实施5个月,减税效应明显。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下降幅度达36.1%。试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率为2.98%,比缴纳营业税降低了0.9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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