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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没有健全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就不可能有比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不可能有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不可能有发达的现代农业、农村和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农民。

从目前看,受总体发展水平偏低、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仍然偏低。“十二五”时期,要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缩小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促进资源均衡配置、发展机会均等。

(本报记者 徐 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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