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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强中央垂直管理单位票据监管
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效能
记者崔文苑

本报北京4月7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财政部今日发布《关于委托地方财政部门对所在地中央垂管单位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核销的通知》,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效能,决定对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核销。

检查内容包括中央单位领购和使用财政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自立非税收入项目、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现象;是否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是否存在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是否存在违反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此次重点检查核销工作从2013年4月1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各地方票据监管机构要加强与中央单位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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