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葬俗是不立坟墓的,大概到了汉代,墓祭之俗才逐渐为士大夫所接受。东汉人称:“古礼庙祭,今俗墓祀”(王充《论衡》)。但唐之前的墓祭并没有特别的时间规定。事实上,直到今天,各地扫墓的时间习俗也不一定,许多客家地区都是农历正月初二扫墓,也有些地区只要在正月十五直到清明之间,任何一天都可以扫墓。
唐德宗时,寒食假期已经多至7日,堪称唐代假日“黄金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寒食期间郊游并墓祭。墓祭任务主要有三:除草、挂纸、献祭,因寒食禁火,惟严禁用火,纸钱是以小石子压在墓上的,所以扫墓常常又被称做“挂纸”。
唐高宗曾于公元662年诏云,“寒食上墓,复为欢乐,坐对松槚,曾无戚容。既玷风猷,并宜禁断”。可见唐人扫墓是“曾无戚容”,是高高兴兴的。郊游墓祭之后,自然是分食祚肉和美酒,清明时节,春日洋洋,春风习习,触目姹紫嫣红,耳听鸟语,风送花香,配上美酒佳肴,如何教人不欢乐?
假日时间一长,节日活动除了扫墓,自然还有大量的游艺活动,诸如沐浴、踏青、蹴鞠、拔河、斗鸡、画蛋、荡秋千、放风筝等等,大凡人们能够想出来的游艺节目,无一不在清明盛演,正所谓“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万株杨柳属流莺。”
扫墓是一种庄严的仪式,借以表达我们对先人的感谢和敬意。然而,清明时节正值天气回暖,大地回春。扫墓之余,人们更应顺应天时,认真地享受这大自然的惠予,“兴来促席唯同舍,醉后狂歌尽少年”(王表《清明日登城春望寄大夫使君》)。在春天的节日尽情享受春天,这才是清明时节种种户外活动的真谛,人若不通此理,无异暴殄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