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30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从今年4月1日起,我国将对集成电路设备等装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进口税收政策予以调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将调整今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
根据通知,自4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直流场设备、高速铁路信号系统等装备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