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对明星形象的消费好坏通吃,明星们应学会维护自己的形象,保持微笑,有所为有所不为。
春分日一场春雪,街头多了许多拿相机照雪景的。我也未能免俗。拍雪中人像,按下快门的一刹那,被拍的人闭眼了。“怎么闭眼了?”“我又不是明星,哪儿能总是摆得那么好!”一句话扔回来,却也不好驳。不过心里马上就有对比:我一位同事,随便拍,永远是很自然的笑模样,张张上相。能在镜头前总是轻松微笑的不一定是明星,明星却能总是在镜头前保持自然的微笑。比如我们口中的“小贝”——大卫·贝克汉姆。
就在北京下雪的当天,作为新上任的中国足球超级联赛推广大使,贝克汉姆来到中国,让中国球迷有机会近距离地接触这位“万人迷”。关于他代言“中超”,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视角。有人关注此事背后的商业运作和利益链条,有人质疑中超联赛的形象能否在一夜间因此得到根本改善。众说纷纭间,大家却都承认并且叹服,小贝能够成为世界足坛形象最俊朗、吸金能力最强的明星,从微笑到气质到行为举止上,的确无可挑剔。从他身上,可以看到一个明星的诞生和持续保持魅力的典范。
一般说明星,总是文体不分家,只是诞生的过程有所不同。源于好莱坞的明星制催生了经纪人、策划人等,利用类似工业生产的方式,有计划地运用各种手段制造明星,为明星设计强烈的个性,吸引公众关注并模仿,从而获取直接或衍生利益。体育明星则不同,需要运动员自己表现出过人的运动技能,在运动场上有超出常人的表现,引发观众的崇拜,并能在一段时间内稳定地保持这种吸引力。随着现代竞技体育日渐职业化、商业化,市场化运作手段更趋纯熟,加上媒体的广泛参与和报道,运动场上出类拔萃的人满足了大众对于“英雄”的崇拜,明星就此诞生。其后就和文艺明星制一样,会有策划团队、包装团队加入,让明星的形象得到进一步的美化和塑造。
在商业化的大背景下,对明星的崇拜就是对形象文化的一种消费,明星的诞生就是一个消费对象的诞生:大众购票观看明星出演或出赛,购买明星代言的产品,都是在消费明星的形象。这就反过来对明星的形象提出了要求,就像对商品的质量有所要求一样。小贝这次来访,处处表现出“高质量”。从机场出来,主动停车与路边迎候的球迷握手,为他们签名;对所有要求合影的球迷来者不拒,每张照片上的小贝都展现了迷人的微笑;无论和孩子们一起踢球还是表演踢任意球,都是认认真真,甚至滑倒在地后还要再来,当时他可是一身正装打扮(看到小贝合身的西裤和衬衫,才知道自己多老土多不时尚。去年在淘宝上看一衬衫,胸围只有104,以为不合适。看了小贝才知道,衬衫瘦到贴身乃是时尚。)!在明星形象这个消费市场上,小贝明显是“优质商品”。中国的明星中也有类似的,比如姚明,从以状元身份进入NBA,成为举国皆知的大明星以后,姚明始终被认为代表了上海城市精神乃至中国精神,这种高质量的正面形象,在他退役后依然通过他投身的职业体育和各类公益事业更加丰满和完善。
相比小贝和姚明,我们的另外许多明星,在维护自己的形象方面做得就不够好:有对媒体和“追星族”冷面相向的,有不爱惜羽毛随意代言产品广告的……和对待普通商品不同,社会公众对明星形象的消费是好坏通吃的,明星形象中负面的东西不会被退货,同样会被拿来消费。这就要求明星们学会像小贝那样,永远保持微笑,永远以优雅亲切的姿态面人。至于其他一些东西,就不要让其进入公众消费的领域。我就知道一位大明星的“绯闻”,那是很多媒体追求多日而不得的,但谁来问我,只能这样回答:“不说,打死也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