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聚焦三农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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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3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3年国家支持粮食增产
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二)

☆ 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3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2013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2元,比2012年提高10元,提价幅度为9.8%;2013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2元、135元和150元,比2012年分别提高12元、10元和10元,提价幅度分别为10.0%、8.0%和7.1%。

☆ 产粮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80亿元,并按照建立完善动态奖励机制的要求,财政部对奖励办法进行了适当调整和完善,依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重新测算了入围奖励县。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2013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产粮(油)大县奖励力度。

☆ 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猪户(场)猪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生猪养殖大户购买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和保险保费补助支出,生猪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贷款贴息支出,生猪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3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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