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民政部今年将把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列入对地方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全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将得到加强。
自2010年12月民政部颁布《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以来,特别是2012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提出“探索社会组织分类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全国社会组织评估率达到30%,3年内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全部纳入评估范围”的要求后,各地民政部门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各地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进力度还不平衡。
记者从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获悉,从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情况看,2012年评估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评率超过30%的,有北京、青海、福建、甘肃、宁夏等6个省市。但一些省市评估工作进展缓慢,参评率较低,个别地方至今仍没有启动评估工作。 (小 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