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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3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桶油”应适应舆论监督

近日有媒体发表评论,不要妖魔化“两桶油”(中石油和中石化),比如认定他们谋取暴利,涨价前刻意惜售,有意制造天然气紧张局面,哄抬气价等。“两桶油”企业性质决定了它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这样做,因为即便赚取再多利润也很难全部装到自己腰包。

网友点评:

@漕营春天:一个企业必须赚取利润,否则靠什么生存和发展?谁说国企一定要亏损?问题在于赚取利润的竞争手段是否正当,以及为赚取这些利润国民所付出的代价。

@法治中国畅想:对于“两桶油”来说,应适应舆论监督,并真正把它当成改进工作的动力。同一件事情,要善于换位思考,改变一下推进的程序,调整一下表达方式,效果就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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