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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3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促进金融业健康高效发展
张 睿

当前,要完善金融监管、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竞争力,维护金融稳定。这对新时期金融业发展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化金融业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防范,增强金融创新驱动力,提升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金融业和金融监管的重要责任和奋斗目标。

经过近十年的金融改革,我们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监管体系、金融法规体系及金融宏观调控体系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金融机构的风险管控能力、金融监管能力和金融调控能力都明显加强,金融体系的规范性和稳定性明显增强,发生地区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降低,金融创新具有了更有利的条件和更大的发展空间。

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的融资渠道还不够通畅,融资工具还不够多元,资金价格体系还不够合理,金融体系结构还不够科学,金融市场功能还不够优化,金融宏观调控还不够顺畅有效,融资压力和金融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体系,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亟待加强。这些都表明,我国目前的金融创新水平还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

第一,完善金融监管制度,构建有利于金融创新的监管体系。有效的金融监管必须依靠一个独立、高效、配套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和完善的金融监管制度。当前我国金融发展水平还比较低,金融市场的基本制度与运行机制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必须大力加强金融体系和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建成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金融市场。要完善金融监管规则,不断丰富监管工具,弥补监管真空,减少监管套利;要大力改进和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防止重复监管,继续优化和强化金融监管政策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协调统一,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跨国界、跨市场、跨行业的蔓延和传染;要加紧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金融安全网制度,做好金融稳定和系统性风险防范的制度安排。

第二,建立预警机制,重点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由于现代金融各部门环环相扣,金融风险又极具高传染性,一个金融部门的风险非常容易扩散到整个体系,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危机势必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从而快速波及全球。在拥有一个科学、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和完善的监管规则的基础上,要不断地完善金融管理模式,建立预警机制和突发危机处理机制,找到并消除体系内部的系统性风险源,以促进金融稳定。具体来讲,银行要严格遵守新的资本监管标准,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和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加强资本约束,整合信贷结构,重点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同时要不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证券业应进一步健全证券市场制度,做好净资本和行为监管工作;保险业应进一步完善分类监管制度和标准,继续推进偿付能力监管。与此同时,无论是银行,还是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都要积极进行自我完善,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具备抵御外部冲击的底气和水平。

第三,大力推进金融创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推进和金融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金融创新成为提高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和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砝码。我国应该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战略机遇,在更高层次上、更大范围内整合全球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通过金融创新,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加大对融资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薄弱环节的资金支持,优先解决战略性新兴行业资金需求难题,提升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通过金融创新,提升对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尽早尽快地发现风险源,保证金融稳定。与此同时,在推进金融创新的同时,要始终把握提高效率、降低风险和改善服务的基本原则,把握金融创新的界限和力度,以便切实满足实体经济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与此同时,完善金融监管必须做到对金融创新的有原则包容,从而真正实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促进金融市场活跃的双重目标。

第四,转变监管理念,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金融消费需求和对金融产品的持续购买力,是推动金融结构优化和金融总量扩张的动力之源。实践经验表明,越是发达的金融体系,越是重视对消费者利益的充分保护,因而保护消费者利益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各国金融体系提升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在完善金融监管的过程中,一方面必须始终把保护消费者利益放在首位,不断地进行改革和自我完善,激发消费者的金融消费热情,充分取得消费者的支持和认同。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对消费者服务市场和消费产品的严格监管,确保消费者及时获得有效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在最大程度上保证金融消费产品和市场的公开、透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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