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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3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该放的放 该管的管
陈学慧

与以往机构改革方案不同,此次提交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职能转变”提升到与“机构改革”同等地位,分成两个部分阐述。对于职能转变,方案提出了10条举措,对一些职能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该改革的改革,既实在又具体,既符合实际又符合民意,可操作性很强。在“放”与“管”、“减”与“加”中,显示出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提高。

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如,投资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审批的“图章旅行”广受诟病,方案为此提出,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一律下放地方。对于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其他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一律予以取消。这些举措实际上是在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该由市场发挥作用的交给市场。

该管的管住管好。如,强化发展规划制订、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制度机制设计、全局性事项统筹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等职能,强化宏观调控措施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部门职能“合并同类项”,如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等,分别由一个部门承担。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体制。强化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给市场“放权”,为企业“松绑”,政府的职能则更多地转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些,正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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