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两会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3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张国俊委员—
准备工作尚未做好
本报记者 孟 飞

随着开征房产税城市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关于房产税的话题也不断增多。曾在上届政协提案反对房产税征收试点的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合伙人张国俊今年再次明确反对征收房产税。

记者:您认为推行房产税的不合理性在哪里?

张国俊:开征房产税首先面对的是房产及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因为房产税从其属性来看是一种财产税,房产的保值、增值、征收的基础是建立在物业及土地的私有化之上的。而中国土地是国有的,购房者只拥有70年的产权,从这一点来看,中国征收房产税的基础是不牢固的。如果要参照国际惯例来开征房产税,就要建立合理的土地制度,对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进行突破性的变革。

记者:在现行条件下开征房产税,有什么样的操作障碍?

张国俊:征收房产税需要的技术条件十分复杂。比如说,税基该如何确定,是以财产的总价值来征收还是该不动产的租金收益来征收?税率该如何界定,各地情况均不相同,到底征收1%还是征收3%,或者每年税率根据房地产价格的不同而变化?如何对不同的房产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累进税制?这些都是在操作中绕不过的技术门槛,只要个人房产信息、房地产估值等有一项难以满足条件,征收房产税就难以进行下去。

其次,开征房产税如何与现行的财税制度进行衔接?如何把土地出让金、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房产税,避免双重收费?开征房产税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执行,对于不同的物业,怎样进行区分?是按照地理位置、还是按照户型面积、还是按照拥有套数,还是按照物业价值,这些标准都很难界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